什么叫疫情报告
禽流感疫情报告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发生或疑似髙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
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诊断,并提出处理意见,采取防疫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立即执行,不得拒绝或推脱。
疫情报告程序如下:发现可疑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3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初步确认;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报至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省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报告后24小时内将疫情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及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直至农业部畜牧兽医局。
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疫情信息。
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立即开展哪些工作
具体如下:(1) 现场控制,采样送检各区县(自治县、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要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和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负责同志带领至少包括两名兽医师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立即赶赴疫情发生地,进行临床检查和病理剖解诊断。
经临床和病理剖检判定,怀疑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应在两小时内将情况报到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情流行程度和范围及疫情发展态势,写出调查分析报告,报告当地政府和市农业局、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同时,立即将采集的血清、组织等病料送到市动物卫生监督总站诊断。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对疫情现场动物和人群进行控制,有效阻止疫情发展。临床怀疑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应立即对疫点内全部禽类实行隔离、封闭措施,指派专人看管,禁止禽类及其产品的移动,对舍内外环境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
(2) 划分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所在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疫情发生的实际状况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疫点是指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
一般是指患病动物类所在养殖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散养户则将整个自然村划为疫点。 疫区是指以疫点为中心,半径3千米范围内区域。
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等)和交通等因素。受威胁区是指疫区外顺延5千米范围的区域。
(3) 确定疫情等级根据疫情发生的实际状况,按照《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规定的确定疫情的等级。 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时,事发地的县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应急响应。
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确定的疫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4) 发布封锁令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规定和扑灭疫情的需要,将划定的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决定对其实行封锁,同级人民政府接到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封锁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作出发布封锁令的决定并发布封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