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肺炎的诊断标准是什么
医院内肺炎的诊断标准是: (1) 诊断原则医院内获得性支气管-肺感染的存在和程度,应依靠直接观察患者所获 得的资料,实验室和其它辅助诊断,如显微镜检查、病原体培养、抗原-抗体和X线检查等, 及时做出判断。
为了指导临床治疗,适应防治工作需要,应特别强调病原学诊断的重要性。 院内支气管-肺感染必须是入院时即不存在也不处于潜伏期,而是住院后发生的感染。
感染在住院期间获得而出院后发病者,亦列入院内感染,对原有支气管-肺感染者,于住院 期间发生新的病情变化,临床高度提示为一次新感染,并经病原学证实者,可认为是院内获 得性支气管-肺感染。 (2) 诊断标准入院48小时后发病,出现咳嗽、咯痰或咯痰性状改变,并符合下列标准之一者: 1) 发热、肺部啰音或与入院时X线检查比较显示新的炎性病变。
2) 经筛选的痰液(涂片镜检鳞状上皮细胞25个/低倍视 野,或二者比例 107 cFu/ml。 3) 血培养阳性,或肺炎并发胸腔积液经穿刺抽液分离到病原体。
4) 下列任何一种方法获得的培养结果可认为非污染菌属:经纤维支气管镜或人工气道 吸引采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分离出浓度的病原菌,或经环甲膜穿刺吸引物 (ITA),或防污染标本毛刷(PSB)经纤维支气管镜或人工气道采集的下呼吸道分泌物分离 出病原菌,对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其细菌浓度必须> 103 cFu/ml。 5) 呼吸道分泌物中检查到特殊病原体(包括军团菌)或呼吸道分泌物、血清及其他体 液经免疫学方法检测证明(如IFA),或有组织病理学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