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社区矫正,司法所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
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第三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社区矫正期满的,司法所应当告知其安置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工作部门妥善做好交接,并转交有关材料。
扩展资料:
为矫正人员扬起生活风帆
“在我低落消沉的时候,司法所工作人员没有歧视、抛弃我,而是积极引导、帮助我,很荣幸能为家乡父老和社会尽一份微薄之力。
”河北承德社区服刑人员罗某近日感慨地说。
有感于政府和社会对他的关怀和教育,在接受社区矫正并改过自新之余,罗某通过成立“光灿善行”慈善组织和进行现代农牧业开发的方式回馈家乡、报效社会,赢得了家乡人民的关注和认可。
罗某的事例只是承德社区矫正所取得成效的一个缩影。
承德市司法局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教育管理,截至今年8月底,全市已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804人,解除矫正7030人,在册2774人,再犯罪率仅为0.17%。
良好的效果源自严格的管理。
承德市统一完善18项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比如:严格把握社区矫正人员法定请批假事由、程序和期限,凡是批准外出的一律按要求填写手机定位平台“请假登记”栏信息,并逐级报送备案。
严守社区矫正奖惩制度,全市对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社区矫正人员报请裁定减刑5人,占全省总数的55.56%。
“社区矫正兼具惩罚性和恢复性的双重价值,通过建立良好的教育机制,将有助于社区服刑人员摆脱犯罪‘标签’,最终促使其更好地融入、回归社会。
”承德市司法局局长毛银介绍,近年来承德市创新开展多元化教育,比如按月开展常规教育、定期开展警示教育。
“我们与板城监狱共同制作了社区矫正警示教育片,用5名因违反社区矫正规定而被转到监狱服刑的现身说法,为参训人员敲警钟。”
承德市司法局坚持严格化和人性化相结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当社区矫正人员有抵触情绪、思想波动、不按时接受集中学习教育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都会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热情帮助其排忧解难。
同时,为了让社区矫正服刑人员能顺利回归社会,近几年来,承德市协调有关部门为20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低保,为2720名社区矫正人员落实了责任田,指导帮助3030名社区矫正人员就业就学,帮助240多名社区矫正人员改善了家庭关系,使他们重新扬起了生活的风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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