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财务指标要求
一、偿债能力指标
(一)短期偿债能力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
3.现金流动负债比率=年经营现金净流量÷年末流动负债×100%
(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产权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
二.营运能力指标
(一)人力资源营运能力指标
劳动效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或净产值÷平均职工人数
(二)生产资料营运能力指标
1.流动资产周转情况指标
(1)应收账款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平均应收账款×360÷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2)存货周转率(次数)=主营业务成本÷平均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平均存货×360÷主营业务成本
(3)流动资产周转率(次数)=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周转期(天数)=平均流动资产总额×360÷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2.固定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固定资产平均净值
3.总资产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三.盈利能力指标
(一)企业盈利能力的一般指标
1.主营业务利润率=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
2.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成本费用
3.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4.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百者权益×100%
(二)社会贡献能力的指标
1.社会贡献率=企业社会贡献总额÷平均资产总额
2.社会积累率=上交国家财政总额÷企业社会贡献总额
四.发展能力指标
1.销售(营业)增长率=本年销售(营业)增长额÷上年销售(营业)收入总额×100%
2.资本积累率=本年所有者权益增长额÷年初所有者权益×100%
3.总资产增长率=本年总资产增长额÷年初资产总额×100%
4.固定资产成新率=平均固定资产净值÷平均固定资产原值×100%
拟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数据是信息披露的基础性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从近年发行审核的案例看,除少数发行人存在业绩造假、利润操纵等粉饰财务报表的行为外,部分企业由于财务指标异常没有得到合理的解释其ipo被否决。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梳理近年来的发行审核案例可发现,由于销售毛利率异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存在明显差异等原因而ipo被否的情况不在少数。
例如,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否的原因为:“创业板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你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09年至2011年,你公司硬件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883.74万元、3275.60万元和8404.40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22%、39.00%和67.71%,销售毛利率分别为-10.83%、4.73%和30.64%。你公司对报告期内硬件产品销售毛利率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其对财务报表的影响未能作出合理解释”。另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被否的原因之一为:“你公司2009年、2010年净利润合计为48572万元,而同期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合计仅为24万元,你公司净利润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存在明显差异;同时,你公司报告期的存货周转率逐年下降,毛利率逐年上升,你公司在申报材料中的分析不足以充分说明上述现象的合理性”。
以上被否的案例对ipo申报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拟上市企业应提高诚信意识,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
拟上市企业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恪守诚实守信的行为准则。严格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完善的财务会计核算体系,保证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和业务的合法合规性,真实、公允地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为相关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资料,确保招股说明书财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二、相关中介机构应高度关注异常财务信息,保持足够的职业怀疑态度。
相关中介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深入了解拟上市企业的业务,对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其行业地位、公司治理、业务及盈利模式、客户及供应商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和核实,将发行人申报期财务数据进行多维度的对比、分析。同时,要特别关注发行人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等重要财务指标在申报期内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对比及变动情况;发行人申报期内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发行人申报期内重大异常交易的商业实质。
三、高度重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相互印证。
发行人申报期间的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存在一定的相关性,相关中介机构需要重点关注发行人产能、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水电能源耗用量与产量、销量的匹配性。针对发行人的业务和行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和核查程序,以证明异常财务信息的合理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