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投69800赚980万是传销,“宏观调控,国家暗地里支持的政策”之类的说法是传销组织为成员洗脑的说法,其故意歪曲国家政策。
国家一直在打击北部湾传销,因为许多人想象一夜暴富所以传销总是屡禁不止,但国家对于传销的态度是不变的,那就是予以坚决打击。
2011年11月,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通过调查,掌握了一伙外地传销人员在南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
2012年1月18日,南宁市公安局接到公安部经侦局转来的传销线索,经过研判发现,该线索与南宁正在侦办的案件相互关联,于是决定并案侦查,并将代号定为“1.18”专案。
2012年4月6日,南宁市经侦、巡警、特警、消防等多个警种对“1.18”特大传销案件的组织领导者实施抓捕。
2013年9月9日,该案在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14年4月28日,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118名被告人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0年至1年7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以人民币2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6年8月23日历时一年侦查,调兵遣将辗转千里,在西安警方的配合下,南宁公安机关近日对一起涉案金额达5亿元的传销案进行了集中收网,一举摧毁了以陕西籍人员为首、团伙人员超过4000人、涉及资金累计达5亿元的特大传销组织。 其中刑事拘留组织领导者、骨干人员109人,查封冻结涉案银行账户249个,依法冻结涉案资金2710余万元。 经查,一个以陕西籍人员梁某一、薛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具有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嫌疑。 警方经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团伙“高层”人员多数为陕西籍,主要集中在西安市一带,通过异地远程遥控南宁的传销团伙成员进行纯资本运作的非法传销,涉案人员众多,每日资金流向数额巨大。 传销人员利用电话微信网络工具向南宁骨干人员下达指令,编织谎言。 这种新型的“远程遥控”传销方式在2014年起愈演愈烈。 南宁警方调集经侦、刑侦等多个警种及相关城区公安分局共700余名警力整体合成作战迅速出击,对“5.16”特大传销案件组织领导者和骨干人员实施统一收网。 当天凌晨6时许,收网命令发出后,预先布控在全市85个重点目标的抓捕小组如神兵天降果断收网。 与此同时,专案组对该团伙在南宁开户的222个涉案账户进行统一查封冻结。 行动当天,专案组共抓获涉嫌传销人员159人,刑事拘留组织领导者和骨干人员76名。 其中“高级老总”级别(管账老总)10人、“普通老总”级别26人、“经理”级别35人、“主任”级别5人,查封冻结涉案银行账户222个,冻结涉案资金2400余万元,查封房产14处,扣押车辆5辆,缴获电脑、传销书籍、传销资料、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收网行动首战告捷。 为彻底捣毁该传销组织,将该犯罪团伙成员一网打尽,南宁收网行动结束后,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吴宏飞带领专案组58名民警马不停蹄奔赴千里之外的西安,协调指挥西安收网行动。 在西安市警方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专案组会同西安警方共398名警力分成50个抓捕小组联合行动,对分布在西安市的50个重点目标实施围捕收网,共抓获涉嫌传销人员33名。 其中“高级老总”级别(管账老总)16名、“普通老总”级别17名,查封冻结涉案银行账户27个,冻结涉案资金310余万元,缴获传销书籍、传销资料、银行卡等涉案物品一批。 目前,南宁警方正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服务2016“两会”社会治安大整治行动,警方经济犯罪侦查部门亦将结合“神剑2号”3+X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优势力量和资源,多管齐下打压此类违法犯罪,彻底铲除其生存土壤,为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只要投资6.98万元就可赚到1040万元?这个天大的谎言居然有这么多人相信! 近日,南宁警方历时近一年时间的侦查,在自治区公安厅协调和西安市警方的配合下,辗转千里,成功侦破这起隐藏深、跨度大的特大传销案。 一举摧毁了这个以陕西籍人员为首、涉案人员超过4000人、涉及资金累计达5亿元的特大传销组织,其中刑事拘留组织领导者、骨干人员109人。 昨日上午,南宁警方通报了这起特大传销案侦查始末,并向群众做出安防提示。 南宁警方安防提示: 擦亮眼睛,看清传销骗人伎俩 1.传销分子首先选择亲朋好友进行邀约,骗你到南宁进行考察。 先告诉你搞西部大开发,投资环境好,他本人在南宁发展得很好,然后针对你个人从事的行业、特长等情况,利用旅游、务工、做生意等各种理由骗你来,甚至还答应你的来回、吃住费用由他全包。 其险恶用意——想尽办法把你骗来,才能给你“洗脑”,骗你加入传销组织。 2.传销分子将你骗来后,会带你到景区观光或参加“一日游”、“看房团”“区域投资”之类的活动,但在此过程中,不是主要介绍景点,而是重点向你介绍当地经济情况,强调投资环境,发展前景。 其险恶用意——为给你“洗脑”做铺垫。 请记住,当地的经济发展与他们给你介绍投资行业“实际就是传销”没有一点关系。 3.接下来几天,让那些与你有相似经历、家乡方言的人向你介绍一种他们宣传“投资3800元可赚到380万元,投资50800元、69800元可赚到980万或1040万元”的行业,极力劝你交钱加入。 其险恶用意——为了更快地蛊惑你交钱加入这个传销组织,他们针对你的个性特点,物色不同的人给你讲解。 4.他们会骗你说,给你介绍的行业要向国家缴纳45%税款是合法的,是政府支持的,甚至对你说是特殊政策,中央暗中扶持,不能让太多的人知道。 其险恶用意——为了蛊惑你信以为真是“国家项目”,粉饰所谓“合法性”,让你不断地骗人加入。 其实传销活动中,上述45%的钱实际上是由传销组织的“老总们”瓜分,并非是缴纳税款,也绝不是“国家项目”。 5.对于公安机关对传销人员清查打击行动以及宣传活动,他会颠倒是非说是“宏观调控”。 其险恶用意——继续蛊惑你,把公安机关对传销人员的清查,说成是公安机关对传销行业中“不规范”的清查。 拘留、逮捕的执法行为说是为了其传销行业的健康发展,只针对“不听话的人”,让你老老实实地遵守其行业的规定,不断骗人加入传销组织。 对当地党委、政府部门开展的打击传销宣传和防范传销宣传,他们也同样会蛊惑你说是政府“宏观调控”,不让太多人加入该行业等等。 不管传销如何变换手法,但是其三个特征不会改变:一是收取“入门费”获得资格;二要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级层级关系;三是以发展下线数量为依据进行返利。 参考资料来源:
扩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