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官员分局.厅级,谁能详细说明
依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省政府的各厅厅长,如交通厅厅长,国务院各部委的司长,如外交部 司司长为厅局级正职,相应的,副厅长、副司长则为厅局级副职。这里的厅局正职,是指厅长、司长这一层次。不同的局,局长的职务层次是不同的。如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为厅局级正职。沈阳市公安局局长为厅局级副职(沈阳市委副省级城市),本溪市公安局局长则为县处级副职。各县的公安局局长则为乡科级正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同厅局级正职对应)、副巡视员(同厅局级副职对应)、调研员(同县处级正职对应)、副调研员(同县处级副职对应)、主任科员(同乡科级正职对应)、副主任科员(同乡科级副职对应)、科员、办事员。
2.官员财产不能说明来源证明什么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制度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且差额巨大,本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财产不合法而故意占有,案发后又故意拒不说明财产的真正来源,或者有意编造财产来源的合法途径。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