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问增资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
贵**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和**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仍然是**(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
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甲方、乙方于**年**月**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元,实物**元,知识产权**元、土地使用权**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
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一)甲方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银行**(币种)账户**账号;于**年**月**日投入实物(具体名称、数量等)**元,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于**年**月**日投入知识产权(具体名称、权力状况等)**元,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于**年**月**日投入土地使用权(具体名称、权力状况等)**元,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
甲方已与贵公司于**年**月**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于**年**月**日就出资的专利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
(二)乙方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银行**(币种)账户**账号。
(三)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乙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2.请问增资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一、变更前后基本情况贵**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系由**和**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于**年**月**日取得**(企业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
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认缴,变更注册资本后,股东仍然是**(以下简称甲方)和**(以下简称乙方)。
二、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及出资规定根据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新增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由甲方、乙方于**年**月**日之前缴足。其中:甲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元,实物**元,知识产权**元、土地使用权**元;乙方认缴人民币**元,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方式为货币。
三、审验结果截至**年**月**日止,贵公司已收到甲方、乙方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元,新增实收资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一)甲方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银行**(币种)账户**账号;于**年**月**日投入实物(具体名称、数量等)**元,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于**年**月**日投入知识产权(具体名称、权力状况等)**元,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于**年**月**日投入土地使用权(具体名称、权力状况等)**元,评估价值为**元,全体股东确认的价值为**元。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已对甲方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文号)资产评估报告。甲方已与贵公司于**年**月**日就出资的房屋办妥所有权过户手续,并于**年**月**日就出资的专利权办妥转让登记手续。
(二)乙方缴纳新增出资额人民币**元。其中:货币出资**元,于**年**月**日缴存**银行**(币种)账户**账号。
(三)变更后累计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其中:甲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乙方出资为人民币**元,占变更后注册资本**%。
3.向税务机关说明:增资原因,怎么写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对象、增资金额及增资原因简介1、经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司向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永高”)增资22,521.46万元。该增资金额为招股书承诺的天津年产5万吨塑料管道增资项目之投资金额29,300万元减去即将置换出来的永高股份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6,778.54万元之差额。
因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天津永高,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规定,该22,521.46万元募集资金需由天津永高开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鉴于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定对天津永高增资22,521.46万元。
其中13,000万元用于增加天津永高注册资本,9,521.46万元用于增加天津永高资本公积。增资后,天津永高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8,000万元。
2、经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司向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永高”)增资3,000万元。该增资金额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增资的原因旨在巩固广东永高在珠三角及以西地区的市场地位,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基地的全国化布局。增资后,广东永高注册资本由5,200万元增至8,200万元。
3、经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司向深圳市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永高”)3,000万元。该增资金额亦来自公司自有资金。
增资的原因旨在巩固深圳永高在珠三角及以东地区的市场地位,进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基地的全国化布局。增资后,深圳永高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6,000万元。
二、决策程序上述三项增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对天津永高的增资议案还需经2012年2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4.公司增资后是否仍需要向股东出具出资证明
(1) 公司必须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是证明投资人已经依法履行缴付出资义务,成为有限 责任公司股东的法律文件,是股东对公司享有权利、承担责任的重要依据。
股东凭出资证明书,可以向公司请求将自己的姓名记入股东名 册,享有股东权利。 公司向增资后的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是公司的法定 义务。
公司因未能及时履行该义务可能导致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潜在纠纷,所以应尽早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2) 出资证明书记载的内容《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 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公司名称;②公司成立日期;③公司注册资本;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 资日期;⑤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 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不管是从事什么行业、多大规模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应当按照上述 五项内容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分期缴纳出资的,公司应当就其每一期出资,向其颁发出资证明书。新的出资证明书颁发后,公司应当 缴回并注销原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由公司盖章。只有公司盖章 以后,出资证明书才产生法律效力。
5.向税务机关说明:增资原因,怎么写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对象、增资金额及增资原因简介
1、经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司向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
津永高”)增资22,521.46万元。该增资金额为招股书承诺的天津年产5万
吨塑料管道增资项目之投资金额29,300万元减去即将置换出来的永高股
份预先已投入该项目的自筹资金6,778.54万元之差额。因该项目实施主体
为天津永高,根据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
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规定,该22,521.46万元募集
资金需由天津永高开立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在鉴于此,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定对天津永高增资22,521.46万元。其中13,000
万元用于增加天津永高注册资本,9,521.46万元用于增加天津永高资本公
积。增资后,天津永高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至18,000万元。
2、经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司向广东永高塑业发展
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永高”)增资3,000万元。该增资金额来自公司自有
资金。增资的原因旨在巩固广东永高在珠三角及以西地区的市场地位,进
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基地的全国化布局。增资后,广东永高注册资本由5,200
万元增至8,200万元。
3、经二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议,公司向深圳市永高塑业发
展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永高”)3,000万元。该增资金额亦来自公司自有
资金。增资的原因旨在巩固深圳永高在珠三角及以东地区的市场地位,进
一步优化公司生产基地的全国化布局。增资后,深圳永高注册资本由3,000
万元增至6,000万元。
二、决策程序
上述三项增资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
议通过,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公司对天津
永高的增资议案还需经2012年2月18日召开的2012年第1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二日